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老干部医疗待遇政策、规定;指导、组织对老干部的慰问工作;负责检查、指导离休干部和市副局级以上退休干部体检、疗养、患病探视和治丧工作;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医疗保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负责老干部参加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及服务工作;了解掌握正厅级以上老干部的健康状况;掌握老红军及老红军遗孀的情况,帮助其解决特殊困难。
负责人:杨超,电话:83105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