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时间: | 2025-04-18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省委老干部局宣传教育处 |
近日,广东省委老干部局印发《通知》,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和省委工作方案、中组部老干部局有关通知要求,对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事项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坚持统筹兼顾,把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同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引领、教育管理、服务保障相结合,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要认真学习研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方式,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我省实施办法,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把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贯通起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将学习教育纳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离退休干部党建联络员等培训班,抓好以训助学。发挥各级老干部党校、老党员驿站、老干部(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等阵地作用,把学习教育融入教学和活动安排。要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一体推进学查改,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整治什么问题。
《通知》强调,要把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全国离退休干部“双先”表彰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拓展“红霞增辉耀南粤”系列活动、开展“学回信精神·助改革发展”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组织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党员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产业科技互促双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献智献策,在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传承优良作风、加强基层治理、关心下一代等工作中贡献银发力量。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要加强组织领导,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为单位,充分考虑老同志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以简便管用方式,作出适当安排。各级老干部局要加强统筹,做好分类指导,督促推动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省直单位老干部工作联系协作组要协助推动成员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抓好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反映学习教育进展成效,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