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事指南 > 办事指南

我市离休干部离休证遗失的补办方法

撰写时间: 2015-07-21 浏览次数: - 来源:

  由离休干部本人写出申请补发理由,经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出具证明,由市委老干部局重新核发离休干部荣誉证。其中,副局级以上离休干部需经市委组织部盖章。


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网站
copyright©2021 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
粤ICP备18098919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
               
您是访问本站的第-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