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由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广州市离休干部超目录范围用药申请表》,交科室主任签名。
(三)将申请表送交医院医务科及公医享受人员所在单位盖章。
(三)交公医办窗口审核,如每天药费超万元,统一交医保中心评审,3天内返还。
(四)公医享受人员将《广州市离休干部超目录范围用药申请表》交回医院,医院根据审核意见用药直接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