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时间: | 2018-02-06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本网 |
近日,中共广州市委老干部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我市实施意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18年1月30日,广州市委老干部局在市老年干部大学晓园校区召开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工作会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书记杜丽霞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局以上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负责同志近1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卢森同志主持,市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李冰同志作了《关于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的起草情况说明,杜丽霞同志作了讲话,并就如何认识《指导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全面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认真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多年来,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老干部工作政策,围绕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合理安排使用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较好地发挥了公用经费在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方面的保障作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越来越高,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等政策规定越来越严,在此形势下,有些单位领导思想认识上产生了偏差,出现了因担心违规而不作为、懒作为、不按规定组织老同志学习和活动、公用经费使用不合理等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检查和规范。《指导意见》全面、合理地规范了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为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用好公用经费,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指引和帮助。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指导意见》作用,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要坚持多措并举,统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既要认真学习领会好文件精神,又要跳出文件看文件。用发展的眼光、更加宽阔的视野认识问题、思考问题,深入理解把握文件精神,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二是既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文件,又要结合本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落实。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理一理过去一年的老干部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根据老同志特点,在政策文件框架内认真谋划今年和今后的离退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均衡地安排和使用公用经费。三是既要认真执行《指导意见》,又要及时收集、反馈新情况。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工作人员要学懂、弄通、会操作,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的开支内容、标准、流程、审批程序等规章制度,确保公用经费在制度框架内用好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