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时间: | 2015-07-21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山东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组织省、市、县(区)2000余名老同志担任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带动全省广大离退休干部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好声音,为加快山东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增添正能量。
明确要求,在组建联络员队伍中汇聚正能量。为落实中央关于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新要求,根据省委领导的意见和老干部工作发展的需要,积极争取老干部工作主动权,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两次下发《关于加强省直机关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工作的意见》,对省直机关联络员的职责、设置、聘请条件等做出明确规定。将省直机关划分为11个片区,每个片区设一名联络员、一名联络秘书,确定一个牵头单位。联络员的日常服务保障由省委老干部局承担,职责主要是: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反映老同志意见要求,建言献策,检查指导,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督促协调老干部工作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等。同时指导各市、县(区)进一步健全了联络员制度。
强化保障,在健全联络员工作机制中增添正能量。积极主动为省直机关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组织、政策和舆论支持。一是完善了保障机制,规定每个片区的牵头单位和联络员所在单位要为联络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二是完善了监督机制,对联络员的工作形成量化指标,定期开展评估。三是完善了宣传激励机制,注重在联络员中选树先进典型,通过定期评选表彰等形式,充分发挥先进的示范引领作用。此外,省委组织部每年召开两次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座谈会,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传达老干部工作政策,听取联络员的意见和建议。对研究决定的事项及时下发会议纪要,要求各级抓好落实,解决难点问题。
加强引导,在发挥联络员队伍作用中释放正能量。注重在思想政治引领、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良作风、推进从严治党等方面,发挥好联络员的积极作用。一是发挥建言献策的参谋助手作用。联络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提建议、当参谋,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老同志的意见建议,为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完善有关政策提供依据,推动难点问题的解决。二是发挥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联络员认真宣传贯彻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积极向老同志宣传解释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规定,传递对老同志的关怀关爱,使老同志了解国家大事和改革发展带来的巨大变化,关心支持本地本部门各项工作。三是发挥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借助联络员政治素质高、工作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精通老干部工作业务的优势,帮助督促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帮助做好老同志思想政治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增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