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撰写时间: | 2018-11-29 | 浏览次数: | - | 来源: | 荔湾区委老干部局 |
为严抓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近日,荔湾区委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制定了《荔湾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八有”工作规范》(下文简称“规范”)。该规范的制定提升了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建设和组织力,起到了筑牢坚强战斗堡垒的作用。规范内容如下:
有好班子。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做到结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鼓励在职党员担任离退休党支部的联络员或支部委员,协助支部开展工作。
有好带头人。充分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积极关心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凝聚党员队伍正能量。
有规范制度。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做到年度有计划,年终有评议,党员资料齐备,认真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各项台账完整。
有活动阵地。保障学习活动阵地空间和内容,充分利用各级党群活动中心、党校或就近社区资源开展学习活动,扎实推进“互联网e支部”模式方便学习开展。
有活动主题。围绕上级党组织中心任务,结合支部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党日实践活动等。
有发挥正能量的平台。引导支部老党员积极发挥建言献策、文化传承、共建共治共享、先锋模范等作用,指导老党员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到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有经费保障。党费收缴足额及时,严格党费使用管理,及时公布党费使用情况;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建经费保障到位。
有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完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离退休干部机制;加强对离退休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精确服务,着力体现党内人文关怀。